各代表团(各基层工会):
我校第八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拟于2025年1月中旬召开。为充分保障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广泛听取和吸纳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凝聚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代表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征集时间:2024年12月6日启动,2025年1月3日截止。
二、提案征集原则
(一)全局性:站在学校全面推进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且符合学校的整体发展和师生员工的整体利益。
(二)代表性:能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和诉求,提案的落实对大多数师生员工的工作、生活产生积极影响,能够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可行性:简明扼要,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案征集内容
(一)围绕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围绕一流学科、深化人才强校战略、优化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升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更好的服务师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大学文化建设,提升学校社会声誉和影响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保障民生权益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征集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根据《兰州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兰理工工会2021【16】号),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对提案征集工作的组织进行指导,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确保提案质量。
(二)教代会代表要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提交的提案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针对性,确保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提案撰写要求一事一案,规范提案文本格式,必须由1名代表作为主提案人提出,2名及以上代表附议并需要本人签名方可有效。
(四)提案包括三部分内容: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提案案名、提案内容要一致,案由事实清楚,建议具体可行,字体书写清楚。
(五)各代表团提案收集汇总后,各代表团团长对本代表团的提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提案工作委员会。每个代表团提交提案应不少于2份。
提案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受理:
(一)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
(三)案由模糊不清、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
(四)未经充分调研、考证、案不符实的提案。
(五)涉及教职工自身或者个别人的具体问题。
(六)学校已明确答复、待办、在办的事宜等。
四、提案的审理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兰州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教代会代表提交的提案进行研讨、审议,并确定是否立案。对于符合要求的提案进行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于不符合提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可列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单位)参考。
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联系人:任耀宏,联系电话:2973791
附件:兰州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八届五次会议提案表
校工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