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四条“会员应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的规定,现将2024年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范围
1、学校事业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校聘人员、师资博士后人员。
2、离退休人员不上缴会费。
二、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不计交会费,即工资个位数不计算入会费缴纳内,会费中的角、分不再列入收缴中)。其应缴数额和计算标准为:
2024年1月至12月会费标准为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12。(以11月工资为参考标准)
2024年新入职教职工的会费按照实际工作月份收缴。
三、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工会将本单位会员名单造册登记,计算出每位会员所交会费金额,统一将本单位收缴的会费收齐后,到工商银行兰工坪支行(前家属院工行)存入
账户:兰州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账号:2703345309000025578
凭银行出具的缴费单据,到财务处101室高峰处,开据工会会费收款凭据。
(二)会费收缴工作在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请各二级工会2024年1月10前将本单位收缴会费统计表和收款凭据报校工会307室王志琦处,同时,会费收缴统计表电子版发至王志琦0A,联系电话:2973791
(三)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会费收缴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会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经教育拒不改正,应当视为自动退会,退会人员不再享受所有会员福利。
附件:2024年1月-12月工会会员会费收缴统计表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