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兰州理工大学第七届第四次教代会征集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3日 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关于兰州理工大学第七届第四次教代会征集提案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12-13

各教代会代表团、各位代表:

兰州理工大学第七届第四次教代会拟于20193中旬召开,根据《兰州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本次会议将继续在教代会代表中征集提案。本次提案征集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深入学习贯彻大学章程,深入研讨全面推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方案,为新形势下推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献计献策。为做好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保证教代会提案质量,现将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征集为提案:

1有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事业发展方向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校园文化建设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科研、生活福利及其他行政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改进领导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6、广大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立案:

1、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2、本届教代会届内无法解决,且不能启动预备工作的问题;

3、学校职权之外的问题;

4、学校没有能力与外界联系促进解决的问题;

5、与提案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6、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凡是代表提出而不列为提案的问题,可作为意见和建议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转请有关单位参考。

二、提案格式

(一)提案内容应一事一案,做到案由详实。

(二)征集方式

以各教代会代表团为单位征集提案,教代会团长主抓本单位提案征集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代表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届四次会议提案表》(见附件)。教代会团长对本单位代表提交的每份提案质量要把关,并在提案表上要签字,方可将本单位征集的提案统一提交校工会,未经教代会团长签字提交的提案作为废案处理。

(三)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并由二名正式代表附议。

(四)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名称,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是提案的题目和标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整改意见及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4、提案力求观点清晰,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建议措施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三、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征集从20181212日开始,20181228日截止。提案征集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关要求

为做好本届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希望各单位党政工领导和教代会代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代表团积极动员本团代表认真行使民主权利,征求师生员工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撰写高质量的提案;各代表团团长严把质量关,把提高提案质量落到实处。教代会提案工作也是校工会对基层工会量化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代表团代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围绕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生活福利等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有调研、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和建设性意见,为新形势下推动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附件:兰州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届四次会议提案表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兰州理工大学第七届第四次教代会提案表.doc


联系方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 邮编:730050

Copyright © 2021 版权所有 兰州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陇ICP备15002798号-1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651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