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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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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工会委员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四条“会员应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的规定,校工会决定启动2020年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范围

学校正式在册的教职工、人事代理人员、校聘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

二、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全国总工会2018年颁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不计交会费,即工资尾数为0)。其应缴数额和计算标准为: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12。

2020年新入职教职工的会费按照实际工作月数收缴。

三、具体要求

(一)由各基层工会主席负责,指定专人负责收缴会费工作,将本单位会员名单造册登记,计算出每位会员所交会费金额,统一将本单位收缴的会费收齐后,到工行兰工坪支行(前家属院工行)存入兰州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账户,账号为:2703345309000025578,并凭银行出具的缴费单据,到财务处101室高峰处,开据工会会费收款凭据。

(二)会费收缴工作在2020年11月17日前完成。请各基层工会将本单位收缴会费收缴统计表和收款凭据报校工会313室祁小晨处,并将会费收缴统计表发电子版至祁小晨0A。

(三)校工会根据各基层工会收缴会费收款凭据,统一下拨基层工会活动经费。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基层工会活动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联系人:祁小晨     联系电话:2973762

(四)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经教育拒不改正,应当视为自动退会。退会人员不再享受所有会员福利。

 

 

 

附件:2020年1月-12月工会会员会费收缴统计表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2020年1月-12月工会会员会费收缴统计表

单位: (公章)                      制表日期:        

序号

岗位

工资

薪级

工资

会费

金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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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人数: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基层工会保留,一份上交校工会。

 

 

注意事项

1、填写统计表时字迹工整,需用黑色中性笔填写,不得使用蓝色笔、圆珠笔填写。

2、个人签字要清晰,不可签写“×××代”。

3、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不计交会费,例如:张××的工资为4317.55元,会费收缴只计算4310元×0.005×12,即工资个位数不计算入会费缴纳内,会费中的角、分不再列入收缴中。

 

 

联系方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 邮编:7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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