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校工会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先进基层工会”暨2020年度校“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 1、基层工会组织体系完整,委员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经费开支合理,档案资料完备。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会工作,工会组织受到广大教职工的好评和拥护。 2、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明显。基层工会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引领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运动、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论述,组织工会干部和会员认真学习《工会法》。能够积极融入学校“三全育人”体系。 3、基层工会能够切实加强维权职能,关心教职工生活,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本单位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慰问伤、病、住院教职工。 4、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并支持基层工会工作。能够及时、高质量召开教代会,行政主要负责人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基层工会对本单位“三重一大”重要决策能够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向单位党政反映,单位领导班子能够将群众意见落实到单位工作中去。能够坚持院(部)务公开制度。 5、基层工会能够认真做好女教职工工作,关心女教职工的生活,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6、在本次评选年度范围(2019-2020)内,所在单位教职工无违纪违规情况,无重大安全事故。 7、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8、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技能竞赛活动。教职工在省级、国家级技能比赛中获得名次者,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加分并直接计入基层工会总分。 (二)优秀工会干部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工作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办事公道,具有奉献精神,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3、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热爱工会工作,熟练掌握工会业务知识,工作思路清晰,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组织开展工会工作有序并富有成效; 4、关心关爱教职工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努力为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做好慰问、安抚等工作。 (三)工会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学习掌握工会业务知识; 3、积极为教职工服务,主动协助工会干部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得到基层教职工的信赖和好评; 4、积极参加学校工会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技能比赛并获得名次者,直接评定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且不占用基层工会名额。 5、来校工作一年以上且无任何违纪违规情况。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先进基层工会在全校27个基层工会中进行评选,前9名授予“先进基层工会”称号。“优秀工会干部”在学校工会委员、校工会干部、各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中评选产生,共评选表彰28名。“工会积极分子”在全校工会会员中产生,共评选表彰40名(不包括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具体推荐名额及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表彰办法 (一)先进基层工会 采取基层工会自评、校工会委员网评、校工会测评、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方式评选。 1、基层工会自评。各基层工会撰写3000字以内的自评报告,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盖章后将纸质表格报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通过OA报送工会办公室陈波。 2、校工会委员网评。校工会将各基层工会自评报告通过OA发送到全体工会委员,工会委员根据自评报告和平时了解的各基层工会工作情况,对各基层工会2019-2020年工作情况进行打分(百分制),并将打分结果报校工会。 3、校工会测评。校工会召开办公会,根据各基层工会自评报告和平时对各基层工会工作的了解情况,对各基层工会2019-2020年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分(百分制)。 校工会委员网评和校工会测评结束后,由校工会按照工会委员打分占60%、校工会打分占40%的比例,对各基层工会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排名,并将教职工参加省级、国家级技能竞赛获奖得分直接计入基层工会得分(标准为:国家级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省级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最后按照得分高低对全校基层工会工作情况进行排队,得分前9名的基层工会初定为2019-2020年度先进基层工会。 4、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各项测评结果出来后,校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对各基层工会评优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举手表决方式初步确定获奖单位。 5、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校工会将评选情况报学校党委审核后,确定9个基层工会初定为2019-2020年度先进基层工会。 (二)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 1、本次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采取基层工会等额推荐办法进行。各基层工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召开基层工会会员大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严格把关推荐对象,推荐对象需经本单位党组织审定后报送校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原则上不重复推荐。 2、在各基层工会推荐基础上,校工会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并进行公示。公式结果无异议后,校工会正式下文进行表彰。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校工会将对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适当奖励。 四、有关时间要求 1、各基层工会应于2020年12月27日18:00前,将本单位工会工作自评报告上报校工会。 2、校工会收到各基层工会自评报告后,立即通过OA发送到全体工会委员,工会委员应在2020年12月29日18:00前完成对基层工会的测评打分。 3、各基层工会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2、3)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校工会办公室307室,电子版发送OA至陈波,联系电话:2973791。 附件: 1、2020年度校“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0年度校“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3、2020年度校“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二○二0年十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