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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教职工暑期疗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7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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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工会:

为了丰富教职工暑期文化生活,使教职工消除工作的疲劳,身心得到调整,从而以饱满的热情和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新学期工作之中。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第五款内容“工会会员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等优惠待遇”的规定,校工会在暑期组织教职工疗养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加强沟通,相互学习,放飞心情,增进友谊

二、疗养时间:2016720—24日第一批;725—29日第二批。

三、疗养地点:甘肃省清水职工培训中心。

四、此次疗养活动的所有经费由校工会承担。

五、此次疗养分二批,每批60人左右,时间5天。

六、参加疗养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条件:

1、工作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含校聘人员); 

2、近三年来,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先进工作者、“三育人”等奖励者优先。

七、20142015年年参加了疗养人员不再参加此次疗养。   

八、名额分配:由校工会负责分配名额(见表一)。

九、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参加疗养人员的条件和名额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如实填写教职工暑期疗养登记表(见表二),疗养人员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于办理保险业务,一并于711日下午5时前以纸质的形式(并发电子版一份)报校工会陈波(体育馆后楼307室)。

十、注意事项

1、此次疗养必须本人参加,不得私自更换,不能携带家属。

2、本人携带身份证、洗漱用品、泳衣等物品。 

附件:12016年教职工暑期疗养名额分配表    

         22016年教职工暑期疗养登记表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

 

联系方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 邮编:7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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