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了丰富教职工暑期文化生活,使教职工消除工作的疲劳,身心得到调整,从而以饱满的热情和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新学期工作之中。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第五款内容“工会会员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等优惠待遇”的规定,校工会在暑期组织教职工疗养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加强沟通,相互学习,放飞心情,增进友谊
二、疗养时间:2016年7月20日—24日第一批;7月25日—29日第二批。
三、疗养地点:甘肃省清水职工培训中心。
四、此次疗养活动的所有经费由校工会承担。
五、此次疗养分二批,每批60人左右,时间5天。
六、参加疗养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条件:
1、工作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含校聘人员);
2、近三年来,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先进工作者、“三育人”等奖励者优先。
七、2014和2015年年参加了疗养人员不再参加此次疗养。
八、名额分配:由校工会负责分配名额(见表一)。
九、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参加疗养人员的条件和名额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如实填写教职工暑期疗养登记表(见表二),疗养人员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于办理保险业务,一并于7月11日下午5时前以纸质的形式(并发电子版一份)报校工会陈波(体育馆后楼307室)。
十、注意事项
1、此次疗养必须本人参加,不得私自更换,不能携带家属。
2、本人携带身份证、洗漱用品、泳衣等物品。
附件:1、2016年教职工暑期疗养名额分配表
2、2016年教职工暑期疗养登记表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