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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理工大学第七届第二次 教代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2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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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代表团及各位代表: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推进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和落实内涵式发展,提升质量建校的重要举措。各代表团和部门工会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广泛征求和收集建议或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为搞好提案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教代会提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对提案的撰写和征集提出如下要求:

    一、本次教代会提案的任务和范围

提案应围绕学校全面深化改革、质量建校的重要事项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内容包括: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教风学风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综合治理、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及和谐校园建设等。

二、提案征集的要求

提案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实施建议,力争撰写出质量较高的提案。

1、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措施)。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2、代表提案应严格按照提案要求撰写,凡经审查被立案的作为提案处理,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和意见处理。

3、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一事一议”。对一案几事同时涉及多个部门的提案,提案组将按无效提案处理。

4、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有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5、提案或建议须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各部门各保存一份(可复印),文字表达清晰、字迹清楚。

6、提案或建议表格由教代会提案委员会统一印制。各代表团或部门工会可到学校工会办公室领取或网上下载提案表格。

7、各代表团提案、建议收集汇总后,必须经代表团团长审阅,符合要求后,由各代表团秘书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报两代会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体育馆校工会307室)。教代会筹备委员会将在会前按规定程序确定提案。

8、提案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联系人:杨彦飞 联系电话:2973791

三、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提案征集从201731日开始提交,截止日期为2017314日下午17时前上送校工会。

附件:1、兰州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七届二次会议提案表

2、兰州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联系方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 邮编:7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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