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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2017年教职工春游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7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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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工会:

   为了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推广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校工会研究决定,在春季节继续开展各基层工会教职工春游活动。此次活动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进行,各基层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开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春暖花开  走进自然

   二、活动时间:4月至6月之间,具体时间由各基层工会自行确定。

   三、活动范围及时限规定:按照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转发《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教工发[2015]7号)文件精神,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活动应严格控制在省内,做到当日返回。

四、活动经费:校工会为参加活动的在职(含校聘)人员以现金的形式下拨活动经费(50元/人),不足部分各单位自筹。按规定时间未完成春游活动的单位,校工会不给于本次活动经费支持。

五、活动车辆及费用:活动车辆由各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校工会给予用车补助,活动结束后用正式发票报销,校内车辆可转账。各基层工会人数超过70人以上的单位,给予不超过4000元车费支持,70人以下的单位,给予不超过2000元车费支持,活动车辆报销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有特殊情况,请各基层工会与校工会提前沟通。

六、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在本单位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基层工会为单位,认真组织好春游活动,确保活动安全。

2、基层工会在组织开展春游之前,提前3个工作日向校工会上报本单位春游活动方案,包括春游的地点,参加人数,车辆台次,活动出发时间,登车地点,负责人的联系人电话等。

3、春游活动应以步行踏青为主要形式,体现亲近大自然,欣赏大自然,热爱大自然,达到促进身心健康的目的。在此基础上,为丰富活动内容,各单位可以结合春游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4、各单位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报账,同时做好活动宣传及上传新闻稿件工作。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

联系方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 邮编:7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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