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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教职工暑期疗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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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工会:

为了丰富教职工暑期文化生活,使教职工消除工作疲劳,身心得到调整,从而以饱满的热情和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新学期工作之中。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第五款内容“工会会员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等优惠待遇”的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同意,校工会在暑期组织教职工疗养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加强沟通,相互学习,放飞心情,增进友谊。

二、疗养时间:2017720—23日第一批;724—27日第二批。

三、疗养地点:通渭温泉度假村。

四、此次疗养分二批,每批70人,时间4天。

五、参加疗养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作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优秀工作人员(含校聘人员); 

(二)近三年来,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先进工作者、“三育人”等奖励者优先;

(三)201420152016年参加了疗养人员不再参加此次疗养。   

六、名额分配:由校工会负责分配名额(见表一)。

七、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参加疗养人员的条件和名额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如实填写教职工暑期疗养登记表(见表二),疗养人员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于办理保险业务,一并于714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以纸质的形式加盖学院印章(并发电子版一份)报校工会陈波(体育馆后楼307室)。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疗养必须本人参加,不得私自更换,不能携带家属。

(二)各单位疗养人员如不能参加,均不再更换替补。

(三)本人携带身份证、洗漱用品、泳衣等物品。 

   附件:12017年教职工暑期疗养名额分配表    

          22017年教职工暑期疗养登记表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联系方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 邮编:7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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