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了丰富教职工暑期文化生活,使教职工消除工作疲劳,身心得到调整,从而以饱满的热情和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新学期工作之中。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第五款内容“工会会员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等优惠待遇”的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同意,校工会在暑期组织教职工疗养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加强沟通,相互学习,放飞心情,增进友谊。
二、疗养时间:2017年7月20日—23日第一批;7月24日—27日第二批。
三、疗养地点:通渭温泉度假村。
四、此次疗养分二批,每批70人,时间4天。
五、参加疗养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作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优秀工作人员(含校聘人员);
(二)近三年来,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先进工作者、“三育人”等奖励者优先;
(三)2014、2015和2016年参加了疗养人员不再参加此次疗养。
六、名额分配:由校工会负责分配名额(见表一)。
七、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参加疗养人员的条件和名额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如实填写教职工暑期疗养登记表(见表二),疗养人员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于办理保险业务,一并于7月14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以纸质的形式加盖学院印章(并发电子版一份)报校工会陈波(体育馆后楼307室)。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疗养必须本人参加,不得私自更换,不能携带家属。
(二)各单位疗养人员如不能参加,均不再更换替补。
(三)本人携带身份证、洗漱用品、泳衣等物品。
附件:1、2017年教职工暑期疗养名额分配表
2、2017年教职工暑期疗养登记表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