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了丰富教职工暑期文化生活,使教职工消除工作的疲劳,身心得到调整,从而以饱满的热情和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新学期工作之中,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第五款内容“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的规定,经校工会研究并报学校批准,决定7月中旬组织2018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时间:拟定于2018年7月16日—19日第一批;7月20日—23日第二批。
二、疗休养地点:天水市清水县温泉疗休养院。
三、参加疗休养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条件:
(一)在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含校聘人员);
(二)基层模范、先进、教学、科研、管理一线教工均可参加。
(三)参加过2016年和2017年疗休养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疗休养。
四、疗休养经费:从校工会暑期教职工疗休养经费列支。
五、疗休养活动组织工作:
(一)按照有关规定,暑期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由校工会统一组织。
(二)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参加疗休养人员的条件和名额严格把关,做好本单位参加人员推荐工作,各基层工会参加疗休养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各基层工会要如实填写教职工暑期疗休养登记表(见附件2)。参加疗休养人员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于办理购票及保险业务。
(四)各基层工会于6月29日下午17时前,将参加暑期疗休养人员名单、登记表纸质版报校工会307室,并将电子版通过学校办公系统(OA)发至校工会陈波。
校工会联系电话:2973791;联系人:杨彦飞、陈波
六、注意事项
(一)此次疗休养必须本人参加,不得私自更换,不能携带家属。
(二)本人携带身份证、洗漱用品、泳衣、运动鞋、雨伞等物品。
(三)疗休养名单确定后如有人放弃,各单位不再补报。
附件:1、2018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2、2018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登记表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